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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作者:匿名
最后更新:

本科生考试一般分为过程性考试和期末考试。部分课程不设考试,会以大作业等作为考核方式。

参加考试请务必遵守《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考试纪律规定》。

缓考和补考 ​

以下缓考要求依据《本科生缓考管理办法》,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除通选课、重修免修考及过程性考试除外的课程可申请缓考。

可申请缓考的情况:

  1. 学生因突发疾病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2. 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体育文艺竞赛及其他重要的学术活动(仅限经学院提前统一报备并由教务处核准的活动);
  3. 毕业班学生因考研同时在期末考试周考试的主修课程多于五门者,最多可申请两门课程缓考;
  4. 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

修读不及格的课程可申请参加重修免修考试(即补考)。但属于下列情况的不得申请参加重修免修考试,学生必须参加课程重修: 1.各学期开设的通选课、任选课、不安排重修免修考试的课程及学校规定必须重修的课程; 2.擅自缺考、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或期末考试成绩为 0 分的课程; 3.从未修读课程(即没有选课及成绩记录的课程); 4.夏季学期不及格课程。

参加重修免修考试的课程,成绩通过的记录 60,不通过的成绩如实记录。重修免修考试成绩登记在学生参加考试的学期,列入各类积点与积分计算,原修读学期的不及格记录保留在成绩单上。

每学期开学初,学校统一组织缓考考试,缓考考试与重修免修考试合并进行。通过缓考审核的学生无须进行考试报名且必须参加下一学期(夏季学期除外)开学初的重修免修考试(不安排重修免修考的课程除外)。

如要缓考,请注意以下几点:

  1. 体育、实践教学类课程等不安排缓考考试,获准缓考后须在以后学期重修。申请前请确认该课程的后续考核安排。
  2. 缓考应在考试前申请,审批一般也在考前完成;具体流程和突发情况处理见下文。
  3. 缓考后的实际成绩记入参加考试的学期,参与积点和学积分计算,不覆盖原修读学期的 “缓” 标记。

缓考怎么申请?临时生病来不及办怎么办? ​

在考试前登录教学信息服务网提交缓考申请和证明,由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审核、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审批。因病无法自己申请的,可由家长代办。

因突发疾病申请,需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开具的病假单,病假时间须覆盖考试时间;因活动申请,需要活动通知和学校组织单位的意见。缓考还须满足不影响在有效学制内取得毕业资格的条件。

如果确因突发事件来不及考前办理,须在考试期间向所在院系辅导员或教学秘书报告并获得批准,由老师在考试结束前报教务处、代办手续。考试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该课程的缓考申请。申请一经批准,原则上不能撤销。

免修和免修考 ​

教务处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免修考补充说明。

平均积点 3.0 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思想政治类课程、重修课程、辅修课程、体育、军训、大学生心理健康、实验及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计等课程不能申请免修。外国语学院开设的英语板块课仅在秋季学期报名、春季学期组织免修考,学生需修读过至少一门英语课程,且最近一门英语课程期末成绩 80 分及以上。

免修申请应在每学期第 16、17 周进行,每学期最多申请 3 门。先选上下学期的课程,再通过教学信息服务网 - 报名申请 - 教学项目报名中的 “免修考” 申请,说明自学情况并附相关学习证明。申请依次由所在学院、开课学院的教学秘书和教务处运行办审核。

免修考成绩公布前,该课程不能退选。通过后系统会自动退课,课程不再显示在课表中。

申请通过后,需要参加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初统一组织的免修考试,具体时间看当学期通知。考试成绩在 80 分或 B+ 以上(含 80 分或 B+)准予免修,该门课程成绩记为 P。未获准免修的考试成绩不计入成绩大表,该课程仍需正常修读、参加考核。

重修 ​

考核不合格的必修课程原则上必须重修,不及格的选修课程可选修培养计划同一模块中的其他课程或重修该课程。学校不鼓励重修己通过的课程。

重修的成绩记载:(2025 级及以后)

  • 本科期间仅允许 2 门次课程(含课程替代课程)以最新成绩记录,不覆盖原课程成绩记录。
  • 针对考核不合格课程的重修,学生可在 2 门次课程内且重修过程中申请课程成绩以最新成绩记录并计入 2 门次课程,未申请的课程,重修通过成绩记录 60,不通过记录实际分数;针对考核合格课程的重修,在 2 门次课程内以最新成绩记录并计入 2 门次课程。
  • 重修课程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选课和缴费。毕业资格审核以最终成绩计算。

重修课撞课了,能申请免听吗? ​

第三轮选课时,未通过且成绩高于 41 分的重修课程,可以与其他课程有最多 6 个课时的冲突。冲突的部分可以申请免听,但不能选上课后就自行不去上课。

申请需在课程开课 2 周内办理:填写免听申请表,经任课老师同意后,交自己所在院系的教务办审批备案。获准免听后,仍需完成作业,参加期中和期末考试;未经批准自行免听,按旷课处理。

以下情况不能申请免听:

  • 重修课程原成绩在 41 分及以下,或本学期受到退学警告。
  • 已经通过的课程再次修读。这类课程也不能冲突选课。
  • 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训、实验及教学实践环节、课程设计等课程。其他课程中包含的实验、实践部分也不能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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